关于印发《青龙工商业者联合会 会员行为准则》的通知

时间:2023-07-26浏览:3999次
青龙联合会【2023】2号

关于印发《青龙工商业者联合会会员行为准则》的通知

各会员单位、会员:
为进一步规范青龙工商业者联合会会员行为,加强管理,保证联合会正常秩序,树立联合会的良好形象,制定了《青龙工商业者联合会会员行为准则》,经联合会评审确定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特此通知。
附:《青龙工商业者联合会会员行为准则》


秦皇岛市海港区青龙工商业者联合会
2023年7月24日
附件:
青龙工商业者联合会会员行为准则

一、凡加入本联合会成为正式会员者,必须遵守联合会《章程》,按规定缴纳会费,行使会员权利,履行会员义务,积极参加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,维护联合会集体荣誉和会员合法利益,为联合会的发展出力献策。
二、会员要认真遵守《会员行为准则》,每个会员都从我做起,做遵章守纪的表率,不做任何有损联合会利益的事。
三、会员要维护联合会的整体团结和统一,反对内部拉帮结派和一切分裂活动。
四、会员在各自经营运行中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,遵守商业规则,诚实守信,依法经营。
五、会员要有乐于助人、无私奉献的团队精神,做到优势互补,资源共享,抱团发展,共同前进。
六、会员要加强综合素质的修炼,努力学习现代企业管理、网络科技等先进的理论知识,并大胆付诸实践,不断提高自身经营水平,促进经济发展。
七、服从联合会的统一领导,对联合会的决议及集体活动有不同意见,在没有被采纳前,原则上保留个人意见并服从联合会决定。
八、未经联合会许可,会员不得代表联合会接受媒体、官方和其他机构的邀请、访谈或者采访,不得代表联合会向媒体发布新闻或报导,不准在公共场合或媒体发表任何对联合会不利的言论,
九、不经联合会允许,会员不得以联合会的名义或打着联合会的牌子从事任何活动,造成严重后果者,联合会将追究其责任,直致付诸法律。
十、会员要积极献计献策,为港城的经济发展,为回馈青龙家乡,为充分发挥联合会的团体作用,贡献自身的智慧和力量。